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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路设摊如何改变"一放就乱"
来源:解放日报 作者:孟知行 发布时间:2008-04-18

    上海市莘庄报春路,全长368米路段上68个标准化设摊专用亭今年3月初开始启用,便民服务小摊可以定时在此设点。该项意在规范设摊的举措一经推出,得到各方关注。
  马路设摊,是城市管理中令人关注的课题之一。去年51日起,上海在部分路段对马路设摊试行解禁,随后全市不少地区开展各类探索,将开放设摊列入计划中。至少有3000流动摊贩的闵行区,今年也在报春路试水,并将在成功基础上逐步推行这一探索。区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,未来不是简单的复制,全区13个街镇和工业园区需根据实际情况,选取部分路段,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,实行规范设摊。

  这种做法是否真能令马路设摊走出一抓就死、一放就乱的困局?

  居民与摊贩,两项需求的交叉

  闵行区建管局局长叶新龙认为:居民有购买需求,摊贩有就业需求,报春路的规范设摊,是 
设在了两种需求的交叉点上。

  此前,报春路的乱设摊在闵行出了名。不到500米的路段,从人行道到马路边,被大量小摊占据。莘庄镇城管负责人阙忠良说,这些小摊做什么的都有,餐饮、蔬果、小百货、小修理等,不仅妨碍交通、影响市容,也给周边居民带来噪音、垃圾和污水问题。城管几乎天天接到投诉,天天冲击整治,但小摊游击作战的局面天天上演,全无效果。

  没效果的原因正是没有把握好这两种需求的交叉点。居民有需求:报春路周围有好几个居民新村,数千户居民中,不少人的日常需求要在这里的小摊点上解决。摊贩有需求:在此设摊的摊主一半是外来无业人员,一半是周边小区失业下岗人员,设摊成为他们的一条生活出路。

  当这两种需求汇聚到一起,而传统的收效甚微时,代表开放设摊的相应成为管理新路。然而如何又是一个问题。莘庄镇先后召开了多次听证会,居民代表、管理人员和摊贩代表坐在一起就具体实施方法进行讨论。最后的方案实际是各方建议集纳后平衡的结果:路段设摊时间为上午6点至9点,晚上6点至12点。双休日、节假日晚上设摊时间适度延长。申请者必须是具有上海户口或在上海居住满6个月且有居住证明、镇(街道)认定同意的其他外来人员。

  叶新龙认为,随着规范设摊在闵行其他街镇推行,可能会涌现出其他各种模式,比如双休日集市、早晚时段的飞行集市等,该不该开放设摊、开放后如何设摊,这些都要该地段通过具体的听证协商程序来决定。

  生存与管理,两种成本的考量

  报春路68个标准化设摊专用亭如今全部爆满68名摊主中,有近20%为民政部门注册的低保家庭户或残障人士。按照每个摊位约5平方米的设摊面积,摊主平均每天的摊位费大约在510元。这些生活困难的摊主,可以减免摊费,每月仅需交付50元左右的摊位管理和清扫费。

  这基本可以说是最低成本设摊。闵行区市容环卫科工作人员黄建平说,我国大部分设摊都是为了解决困难人员吃饭问题,就像花大量人力、物力帮助困难群体就业,在设摊管理上也应该通过减免费用等方式,降低这些群体的生存成本。

  但这并不是简单的减免指令。报春路设摊管理,采取的是政府购买服务模式。镇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,通过市场化运作,招标专业企业负责日常管理。这样,政府只需和企业签订委托协议,摊位管理、区域保洁、设施维护等全由企业承担。政府则每季度进行考评。莘庄镇城管负责人阙忠良告诉记者,对困难群众的减免通过政府补贴方式,一并纳入专项资金内。

  政府选择托管,看似多了一环,实则大大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的支出,也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,集中精力办政府应该办的事。莘庄镇有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:购买服务每年给企业1000万元。而在以往,道路保洁、管理人员等人头费每年就需镇里支付600多万元,大型整治工作成本支出300—500万元,加上对生活困难的摊主安抚安置等各类费用,远远超出1000万元。阙忠良说,现在这些费用一揽子打包交由企业,政府不仅压缩了开支,也提高了管理效率。对于职能部门而言,可以腾出手来,集中精力解决其他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问题。

  进驻与退出,两类管理的衔接

  报春路规范设摊后,周边3.6平方公里区域内,基本杜绝了乱设摊现象。然而这仅仅是第一步。接下来的工作还有两步,一是对设摊专用亭里的摊贩进行规范,二是对区域内其他乱设摊坚决查处取缔。叶新龙说。

  如今,报春路的专用亭里,食品加工、烧烤等项目都被明令禁止。进入其中的摊主只能经营水果、小百货、书刊、小型修理、手工艺品等。其中的早餐车等餐饮经营摊点,必须出具摊主本人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许可证。闵行区有关负责人解释,随着路段设摊逐渐规范,城管部门将退出管理第一线,其他职能部门如食品卫生部门等,将跟进监督。这一进一退,两者之间形成衔接。

  而城管执法力量在退出规范路段之后,将着重进驻禁止设摊区域,开展管理工作。两个月前,闵行区下发的关于本区开展规范设摊管理工作的方案中明确提出,对于夜排档、小型饮食摊等妨碍市容环境、影响交通安全、侵害群众身体健康的乱设摊要依法取缔;对城区交通主干道、主要景观区域、学校周边、医院周边等区域,禁止任何形式的乱设摊行为。叶新龙说,规范不是全开放,需要疏堵结合,在市容管理和群众需求之间寻求一个新的平衡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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